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废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