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废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