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司法保护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教育,并保证课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