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第六章 关于处理常务委员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讨论、决定常务委员会机关建设的重要事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