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七十一条已修改调查委员会可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卷宗材料、询问有关人员、组织技术鉴定等必要的方式开展调查。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