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五十八条已修改规范性文件部分内容被撤销的,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对修改或者部分撤销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重新发布或者公布,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送备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