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执法检查组应当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并熟悉执法检查的程序安排、工作重点和要求。

执法检查组可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委托检测、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材料等方式,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