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五条已修改根据工作需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提供经济运行情况的信息资料。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