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娱乐场所和宾馆、旅店等经营服务单位应当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在本场所的显要位置张贴或者摆放禁毒警示标志、禁毒宣传品,公布举报电话;对本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