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五条已废止从事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农民销售自产的、未经加工的农副产品;(二)经批准设点销售季节性农副产品;(三)经批准开办各类商品展销会;(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