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五章 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已修改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间可以在立法信息和资源共享方面加强沟通与联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