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五十条已修改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规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主任会议报告。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