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阻挠监督检查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