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