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消防安全责任考评。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