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依法不需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之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