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章 监理单位与监督管理第八条已修改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国家规定实行分级审批。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核定条件、业务范围,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资质由核定资质等级的机关负责办理年审,但不得收取年审费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