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三章 监理的实施第二十条已修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拟订,可以参照国家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其主要条款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监理酬金的计取标准与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