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二章 监理单位与监督管理第十条已修改从事监理工程师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持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监理业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