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已修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