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激励与保障第六十条已废止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捐赠财产或者设立科学技术基金资助本省自主创新活动,并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