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研究开发形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在性能、技术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