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发布自主创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活动。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利用人才与科技信息交流平台,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本省实施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