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研究开发与创造成果第十六条已废止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产学研创新联盟或者产学研结合基地,引导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合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