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测绘管理条例/第四章 测绘成果与测量标志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因其他原因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的,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收费办法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