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行为规范第二十八条已废止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禁运、限运的货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