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八条有效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对地区行政公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检察分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提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建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