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第九条已废止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燃放本市禁止销售的品种;不得向行人、车辆发射、投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