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第三条已废止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的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宣传教育部门应当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