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章 森林和林木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林木种苗、木材和林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检疫,未实施检疫的,不得进出本市。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