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三章 森林和林木保护第十五条有效森林分布集中的乡(镇)、国有林场、乡村林场、森林公园、风景游览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护林防火队伍,配置护林防火设施和器械,并配备专职护林人员。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