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鼓励在城市绿化和其他非生活饮用水中使用中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缴纳排污费。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