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社会经济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无偿服务。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之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