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从业资格与施工许可第八条已修改从事建筑活动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