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凡自治区以外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未按本条例进行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