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工程中介服务与工程造价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不得将其所监理的工程转给其他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与业主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后,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