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章 管理和监督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建立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招标投标活动及其他相关联活动的集中交易场所,将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纳入集中交易场所进行规范管理。集中交易场所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