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第六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驻闽解放军代表单独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全体会议推选团长、副团长。代表团团长召集并主持本团全体会议,组织审议会议议案和报告,反映本团的审议意见,传达、贯彻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处理本团的其他事项。代表团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代表团可以设若干代表小组,代表小组会议分别推选小组召集人。小组召集人按照本团安排负责召集本组代表的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