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应当向会议提出关于议案的说明,并提供有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月1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