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市市容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市容的义务;对违反城市市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