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非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