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对在科技经费投入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取得显著效益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捐赠资助科技经费数额较大的组织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