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经费投入与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可依法在本市设立科技基金,或以捐赠等形式,资助科技活动和奖励科技人才。科技基金实行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