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自愿原则,不得强行销售、强行服务、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及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