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监察条例/第五章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处理下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交由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下级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