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建设第五十七条已修改自治机关依法制订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自治县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弱智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