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自治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把自治县建设成为团结、民主、文明、富裕、和谐的民族自治地方。

地方法规 ·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