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五条已修改自治机关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禁止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禁止早婚,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自治机关建立激励机制,依法对城乡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纯女户,实行奖励和扶助。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