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1986年9月5日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