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